TMA律师事务所是由两名法国律师汤毅信先生(Eric-Jean Thomas)和马毅力先生(Eric Mayer)于1996 年在香港律师会注册的合伙律师事务所。
2010年9月,香港TMA在巴黎开设了办事处。巴黎TMA的律师均为巴黎律师协会会员,而香港TMA的律师均为巴黎律师协会会员并在香港律师会注册。
TMA善于结合民法系和普通法系为面向国际业务客户的咨询服务。TMA主要协助法国及欧洲的企业家、贸易公司或是公司在香港、中国大陆或其他亚太区域进行投资。TMA同样也向中国及亚洲的企业家、贸易公司或公司在法国及欧洲进行投资的提供咨询服务。
TMA凭借其实践经验以及复合性竞争力为其客户提供专门法律咨询和顾问服务。
TMA与其客户保持长期稳定的信任关系,根据客户的业务类型以及项目规模来调整服务以满足客户需求。客户层面从中小型公司到跨国公司,TMA均有着丰富的经验。十五年来,TMA累积了宝贵的公司事务经验可向其客户提供支持,并且在亚太地区拥有广大的关系网,这对于客户能在亚洲获得成功尤为重要。TMA还和许多亚洲银行有着紧密的合作关系。
TMA的法律专业包括国际贸易法,企业并购,合资企业设立,公司法和商法,国际税法,国际仲裁,国际私法和移民法。
TMA在法国和香港的办事处便于客户在开展其投资项目时与客户的联系。
TMA与当地律师事务所有着亲密的合作关系,这更加扩宽和增强了TMA的业务范围和竞争力。
TMA是欧美律师联合会的成员,该联合会集中了欧洲、北美和美地区的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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